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氧含量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并获取询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氧含量检测仪采购服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
1.本次询价对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需采购的氧含量检测仪1台。
2.本项目最高限价1550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处理。
3.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购买工作,交货地点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
三、氧含量检测仪技术指标要求:
盟莆安氧气体检测仪MP100
质保要求:自货物交付日起提供一年质保。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以评选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报价人和法定代表人从2022年1月1日起(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天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结果为准);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1.递交资料不少于如下资料:书面报价内容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年内与国有企业合作项目的佐证材料,提供氧含量检测仪合格证等信息。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2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
3. 报价形式:采用密封不见面报价。
4.询价评选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五楼会议室。
5.递交方式: 快件
七、评选办法:
1、采购询价评选方法: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无效或废标条款
1、报价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报价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报价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2、报价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商务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3、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4、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5、存在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 或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废标规定的。
九、报价书:
1、报价书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十、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名称: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分公司
询价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
询价单位联系人:金晟
联系电话:17757126675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